一、总则
为加强基础医学院教研室建设,规范教研室工作,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组织、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师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济宁医学院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基础医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二、教研室设置
(一) 教研室的设置应根据学科分类、专业发展,结合教学实际需要,由学院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进行设置。教研室人数原则应在3人以上。
(二) 教师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教研室设教研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教师在10人以下的教研室设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1人。
(三) 教研室主任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教授职称(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教学组织与管理
1.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组织落实本教研室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编制教学日历,安排任课教师。
2. 组织教师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等教学文件,并审核把关。
3. 组织教师开展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见习实习等教学活动,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4. 组织课程考核工作,审核命题质量,组织考试、阅卷和成绩评定工作。
5. 建立教学档案,妥善保管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试卷、成绩单等教学文件。
(二)教学研究
1. 制定教研活动计划,每两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8次。
2. 组织集体备课,每学期对所承担课程进行集体备课。
3. 组织教学研讨、示范教学、教学观摩等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4. 组织新教师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正式授课。
5. 推进教学改革与研究,组织教师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6. 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将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
(三)教师培养
1. 制定教师培养计划,加强青年教师培养。
2. 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为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
3. 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和教学竞赛。
4. 组织教师开展科研工作,以科研促教学。
(四)质量管理
1. 建立教学质量自查制度,定期检查教师教学文件和教学过程。
2. 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每学期每位教师被听课不少于3次。
3. 配合学院教学督导组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落实整改要求。
4. 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等。
(五)课程建设
1. 组织制定课程建设规划,明确课程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一流课程、智慧课程建设。
2. 组织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将价值引领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3. 推进课程教学资源建设,组织开发或选用优质教材、课件、案例库、试题库等教学资源,积极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和数字化教学资源。
4. 组织开展课程改革与建设研究,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创新,不断优化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
5. 负责课程评估工作,对照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课程建设自评,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持续改进。
四、教研室主任职责
(一) 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各项教学任务。
(二) 组织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审核教师教案。
(三) 组织开展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教学研讨等工作。
(四) 组织新教师试讲和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五) 负责教研室教学质量管理,组织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价。
(六)负责教研室教学档案管理。
(七)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教研室工作制度
(一)教研室工作例会制度。教研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教学情况,研究解决教学问题。
(二)教研活动制度。每两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三)集体备课制度。每学期对所承担课程进行集体备课,统一教学要求和教学进度。
(四)听课评课制度。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规定次数,教师互相听课每学期不少于规定次数。
(五)教学检查制度。期初检查教学准备,期中检查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期末检查考务和成绩评定。
(六)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档案应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六、教研室考核
教研室工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学质量状况、教学档案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教研室主任聘期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教研室主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任或解聘: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不履行岗位职责,不称职者;任职期间工作无业绩、无成效、业务上无明显进步者;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日常管理工作者;违法违纪,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表现不好,群众意见较大者。
因身体、年龄等原因无法继续担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岗位的,书面向基础医学院提交申请,学院按相关规定提出新的拟聘任人员报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七、附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基础医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