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基础医学院学生会是在基础医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总支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律,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依靠全学生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我院党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同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同学,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建设校园精神文明,为使同学们成为具有时代感和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而努力。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三)沟通学院各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四)加强同兄弟院系及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第四条 学生会的工作实行负责制,即干事对副部或部长负责、副部对部长负责、部长对副主席或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主席对学院团总支负责。

第五条 学生会的工作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批评与指正,广泛吸收同学的建议与意见。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 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组织,凡取得济宁医学院学籍的基础医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有机会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七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四)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

(五)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有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受到处分的本会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八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所交办的任务;

(三)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会荣誉;

(四)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五)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


第三章成员选拔及管理

第九条 竞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高尚,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工作大胆、责任感强、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且无违法及违纪记录。

热爱学生会的工作,有较强的的责任感,善于思考,敢于创新,勇于开拓,工作勤奋,朝气蓬勃,有奉献精神。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热情,不计名利,服从调配。

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学习成绩优良,未受到学业警告。

第十条学生会干部及成员产生办法

(一)自主报名:有加入学生会意愿的同学,须经辅导员老师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报名。

资格审查:由基础医学院团总支组成评议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最终确定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竞职演说:根据候选名单进行竞选演讲,演讲时间每人不超过3分钟,演讲内容包括特长、对竞选岗位的认识及工作规划由团总支考评小组进行打分。

学院公示:团总支依据候选人的综合表现,拟定学生会名单并进行公示天。公示期间师生可以提出异议,如确有问题,将不予任用。

(五)启用任命: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会干部予以正式任命。

第十一条评优及淘汰

()对于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及学生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会成员,可参与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如成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视其自动退出学生会:

1、严重违反学生会章程。

2、学生会内部会议迟到3次或无故不出席达2次以上者。

3、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对学校或学生会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4、工作不积极或多次不能完成指定任务者。

5、严重违反学校规定受到处罚者和受到法律机关处罚者。

6受到学业警告者


组织机构及职能

十二条 本会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权力的机构是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决策权、人事权等权利,其主要职责为:

(一)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活动,对工作及各项事务进行决策与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成员执行;

(二)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宏观把握以及统一协调;

(三)对学生会的人事及财务状况进行宏观掌握,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最终决定。

第十条 学生会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名。

第十条 学生会设办公室、学宣部、权益部、实践部、外联部、文艺部、体育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名。

第十根据工作需要,经学生会主席团研究批准,学生会各部可聘请顾问、干事若干名。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新的职能部门进行设置,对原有部门进行撤出或合并可临时组建项目工作组

第十七条成员职责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制定本学年的工作计划指导协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及时总结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例会,行使代表权、决策权,期向团总支老师进行汇报。主席所做工作受全院同学监督。

(二)副主席:主动配合主席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联系,配合主席做好决策,并及时把执行情况反馈给主席。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高质高效地完成分管工作。

(三)部长:制定本部一年的工作计划,撰写年终部门工作总结,做好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广大同学对本部的工作要求,向主席反馈同学们的意见。合理分配本部委员、干事工作,认真执行工作岗位责任制,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人才。

(四)副部长:配合部长做好各项工作,处理好部长与干事、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把掌握情况反馈给部长。对本部门工作提出建议。

(五)干事:应认真完成部长分配的任务,并协助其他部门搞好日常工作,可向部长提出相关建议,在活动中充分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锻炼提升自己。

第十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院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制定班级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全班同学贯彻落实。

(二)协助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养成良好的学风。及时向教育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效果、课程设置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好全班同学的各类评定工作,带领全班同学创文明班集体。

(四)关心同学的的学习和生活,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并尽可能地为全班同学提供服务。


 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 例会制度

(一)学生会主席团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部长例会、学生会各部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

(二)例会内容:

1主席团会议:传达上级工作指示及精神,讨论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宜,制定本阶段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

2部长例会:根据主席团会议精神具体安排各部工作,前期工作总结汇报

3部例会:根据部长例会精神具体布置工作并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三)会议实行签到制。所有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事不能到会应提前向会议负责人递交假条,经负责人签字后转交办公室备案。

(四)做好会议记录、保持会场纪律和卫生

第二十条财务制度

()学生会经费在院系团总支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日常开支由团总支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活动的主要负责部长须本着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计算开支,以节约高效为宗旨,并严格执行。

()禁止各部门私自购买物品,办公室统计所有物品申请,交与主席,之后交与团总支,由团总支交办公室统一购买。

()活动开展前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活动部门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办公室审核、报销。部门的报销凭条采用发票形式,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名称、部门、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不得乱报、虚报金额。

()活动赞助商要合法,产品积极向上,所得纪念品存档,物品所有权、分配权归学生会。

()因公外出时车费凭发票报销。


章 附则

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基础医学院学生会,解释权属于济宁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学生会。

十二条 本章程由基础医学院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院党委和校团委、校学生会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济宁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团总支

                  基础医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