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规范基础医学院教研活动管理,促进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基础医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教研活动组织
(一) 教研活动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开展,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基础医学院各教研室均应建立教研活动制度,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二) 每学期开学初,各教研室应制定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报学院教学管理科备案。教研活动计划应包括活动时间、活动主题、参加人员、活动形式等内容。
(三) 教研活动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次,每学期不少于8次。教研活动应有完整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主题、活动内容和活动效果等。
三、教研活动内容
(一)集体备课。教研室应建立集体备课制度,每学期对所承担课程进行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应围绕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重点难点等进行研讨。
(二)教学研讨。围绕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方法创新、课程思政建设等主题开展研讨活动,交流教学经验和教学心得。
(三)示范教学。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开展示范教学,发挥教学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升。
(四)新教师试讲。新进教师、新开课教师、开新课教师应进行试讲,试讲由教研室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试讲合格后方可正式授课。
(五)同行听课。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观摩教学,开展评课活动,每学期每位教师被听课不少于3次。
(六)教学检查。配合学院开展教学检查,检查教学进度、教案、作业批改、实验教学等情况。
(七)专题学习。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教学规章制度、学科前沿知识等,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
(八)课程思政研讨。围绕课程思政建设,研讨如何将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四、教研活动要求
(一) 教研活动应提前制定计划报备教学管理办公室,并按时开展,学院不定期督查。
(二) 教研室全体教师应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请假。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 教研活动应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每次活动应有明确的主题和具体的研讨内容,活动结束后应形成活动小结或研讨成果。
(四) 教研室应建立教研活动档案,包括教研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活动总结、教学研究成果等材料,妥善保管备查。
五、教学督导
(一) 院级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应对各教研室教研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原则上每学期应对所有教研室集体备课督导一轮次。
(二) 督导检查内容包括:教研活动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教研活动的组织与开展、教研活动记录的完整性与规范性、教研活动成效等。
(三) 督导检查结果向教研室反馈,对存在问题的教研室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基础医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