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学院教师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7-05-24

教学工作是教研室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教学工作的主题。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在教学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只有搞好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才有可靠保证。为深入教学第一线,掌握教学情况,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教研室主任通过听课掌握教师的实际业务状况,检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任课教师进行指导,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师之间通过听课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提高教学水平。

二、教研室正、副主任及教学秘书每人每学期听本教研室每位教师的课不少于5次。

三、教研室每位教师每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1次。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听5次(每次2学时)示范课,每次听课均应写出体会。

四、见习助教由教研室安排,对本教研室开设的课程进行系统听课,并系统选听一门相关学科,做好笔记备查。

五、所有听课人员听课后必须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听课评议卡片”,写出评语,提出对课堂教学情况的分析,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