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试是基础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在课程考试工作中应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体现考试的严肃性,认真落实《济宁医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规定》、《济宁医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济宁医学院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步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部的考试考务工作的管理,明确考试的申请、命题、试卷印制、考试组织、监考、阅卷、成绩记载、试卷分析与成绩上报、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等考试各个环节责任人的相关责任,特制定本监控措施。
一、组织机构
基础学院成立由基础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基础学院教育科、教研室主任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基础学院考试的协调、组织、管理和各项工作的监控。
二、考试申请
基础学院各教研室在各课程计划进行考试时,须向基础学院提交《基础学院课程考试申请表》(见附件2),说明考试情况。基础学院部教育科将对该申请表在教研室提交当天进行审核批复。如果申请表填写不规范,教育科将要求教研室重新填写并及时上交,并同时上交难易程度相近、题量基本相同的A、B两套试卷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经审核合格后,由基础学院教育科存档。
该环节责任人:教研室主任、教育科。
三、命题
(一)考试领导小组将检查教研室是否有计划地加强课程试题库建设。是否用国家推荐的试题库,是否教考分离。凡使用试题库命题的课程,命题人是否认真阅读试题或试做试卷,以便调整试题难度和份量,以适应课程教学实际和学生实际,要求期望值为75±5分。
(二)考试试卷命题质量是考试成败的关键,课程考试由教研室主任组织统一命题。考试试题要以《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内容、能力培养及相关的教学目标和层次要求为依据,做到考试内容和考试题型的分布与教学大纲基本一致,要综合考虑所涉及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主观题与客观题的比例不低于3:2。基础学院教育科要对试卷的题型和题量进行审核,检查A、B卷是否难易程度相近、题量基本相同(A、B两套试卷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一般掌握60%的试题属于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方面的内容;30%的试题考核灵活运用本学科知识、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10%的试题检查学生创造思维的能力),是否有标准的两份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三)考试领导小组将随机抽取一套用于期末考试,另外一套作为备用卷及缓考、补考、重修考试之用。
(四)教研室于基础学院考试领导小组审核考试试题后,填写《济宁医学院考试试题申报表》,考查科目,由基础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考试科目,由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留一份基础学院教育科备案。
该环节责任人:教研室主任及命题人员、基础学院考试领导小组
四、制卷与保密工作
(一)基础学院教育科检查教研室试卷胶印母板格式,是否符合《济宁医学院考试试卷模版》标准。检查合格后方可交教务处开具《济宁医学院试卷送印通知单》。
(二)将教务处开具的《济宁医学院考试试卷送印通知单》复印存档于教育科。
(三)教研室要安排两名人员同印制试卷工作人员一同监视印制过程,并签名。
(四)试卷印制好后要密封保存,并完整填写有关内容(注明考试时间、考场地点、考试科目、考试班级、考试人数、密封试卷份数、监考人员、主考人及其联系方式)。
该环节责任人:教研室主任及教研室印制试卷工作人员、基础学院教育科。
五、监考与巡视工作
(一)监考人员确定后,由基础学院教育科提前通知相关人员集合时间、集合地点、监考时间、考场地点、监考课程等信息,不得随意变更或自行委托他人代替监考。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者,应提交书面申请,由教育科签字同意,于考试前一天报教育科备案。
(二)教研室主任要在考试前一天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试有关事宜,教育科要派专人参加考前考务会。监督试卷发放全过程,并对考务人员进行现场登记。
(三)基础学院考试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及主考对考试过程进行巡视。对教师、学生出现的违纪现象进行记录,同时要求违纪人签名、主考签名、现场考试领导小组人员签名。并将情况报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认真填写《济宁医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单》。
(四)基础学院考试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监督主考安排的专人对交回试卷进行审查核对份数及顺序,将空白试卷统一保存。检查监考人员填写的《济宁医学院考场记录单》是否准确规范,认真填写《基础学院试卷交送核对登记表》(附件3),要求监考人员签名、试卷审核人员签名、考试领导小组人员签名。主考综合本次考试情况填写《济宁医学院主考汇总表》(一式三份)。
该环节责任人:主考、基础学院考试领导小组、监考人员、试卷审核人员。
六、阅卷、总评成绩评定和考试分析工作
(一)教研室要统一组织阅卷
(二)阅卷过程要严格执行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做到评分的一致性,努力减少评分误差。评卷过程必须流水作业,每道题评阅要用红笔做明确的符号标记,错的要打“×”,对的要打“√”,每道题的得分记录必须明确,字迹要公正,扣分处标明,在后面写扣分(即负分),在题号前写得分(即正分),前后要一致。大题项得分书写正分,并签名(所有签名必须签全名且不得超出框格)。全卷改动不得超过3处。更改处由更改教师签名。除非计算错误,卷面成绩不得更改。更改后的成绩,须阅卷教师、教研室主任签名。
(三)基础学院考试领导小组随即抽查某班级试卷,并对试卷成绩及学生总评成绩进行审查。
(三)基础学院考试领导小组检查试卷是否符合规范、成绩分析是否符合要求。
(四)基础学院考试领导小组检查试卷袋中内容是否齐全。(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试卷袋。封面上手写文字应用黑色墨水笔、字迹清楚、工整规范,不得潦草。装订前应按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附件应按空白试卷、试卷分析、评分标准、标准答案、学生成绩表、监考记录、情况说明的排列顺序,装订在试卷的前面。选用附件的A4纸张规格)。
(五)检查各项合格后,由教研室进行保密保管。填写《基础学院试卷保存登记表》(附件4),基础学院考试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并登记签字。
(六)学生成绩要在试卷各项指标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方能由教研室主任签字上报教务处,同时报基础学院一份备案。
该环节责任人:主考、阅卷人、基础学院考试领导小组、试卷审核人员
七、学期考试情况总结
(一)各个教研室在每学期考试结束后,对本学期本教研室的考试情况进行详细总结。总结要求全面,分析要求透彻。 总结内容主要包括:
1、课程考试的基本情况:课程的学时数及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授课教师及听课对象所在的院(系)、专业和班级;
2、考试的组织情况:命题情况(题库抽题或组织校外专家命题等);考试方式(闭卷、开卷等);本学期组织了几门次考试;考场数、监考人员人次、主考人、巡考人;参加考试的对象、应参考人数;实际参考人数;缺考(含缓考)人数;实际发放试卷数目;收回数目;考场记录汇总;考卷的评阅情况;
3、试题分析:试题类型及占分比例,难易程度及占分比例,题量的大小及知识覆盖面,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4、考试成绩分析:参考教务处试卷分析表。
5、进一步改进的措施与建议。
(二)教研室主任将《考试情况总结》交基础学院教育科进行审查。
(三)审查合格后,基础学院教育科汇总各教研室考试情况总结,作出基础学院考试情况总结。
该环节责任人:教研室主任、基础学院教育科
附件:
1.基础学院课程考试工作监控流程表
2.基础学院课程考试申请表
3.基础学院试卷交送核对登记表
4.基础学院试卷保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