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学院教学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7-05-24

 一、师德修养

(一)教师应具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二)热爱社会主义,努力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事物,分析问题。树立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最大成功的教学思想。

(三)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创新,在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注意个人思想品德和仪表行为对学生的模范作用,做到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教风严谨,教书育人。

(四)通过言传身教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既要关心学生、了解学生、爱护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

二、理论教学

(一)教学工作流程

1、教务处在本学期结束前两个月左右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书,基础学院根据教学任务书制定教学进度,各教研室按照教学任务书(包括授课专业方向、学生数、课时数)和教学进度表,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分配教学任务,任务要落实到具体教师。拟订教学活动(集体备课、新任教师试讲、课程结束出卷、监考、阅卷及考试卷的分析整理及其他教研活动)计划。尽早发现教学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寻找解决的办法。

2、参考校历及教材编排本课程的教学日历,要求教授、副教授(95%以上)每年为本科生授课,三年内全部为本科生授课,全部理论课程均由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3、召开教学会议布置下学期教学任务及分工。

4、教师按要求编写教案、备课笔记及制作多媒体课件。

5、教研室组织集体备课,研讨、解决授课中的问题。

6、教研室组织新任老师试讲,听取意见并修改完善讲稿。

7、教研室召开教学会议布置开学前准备工作(检查教案、备课笔记、多媒体课件),制定听课计划。

8、严格按《教学进度表》、《课程表》进行课堂教学,开课伊始,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了解,并扼要说明本课程的教学安排、课程重要内容与目标、学习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考核方式(如课堂提问、测验、期末考试、实验操作和作业、论文等)及其在成绩总评中所占的比重等。上课教师要坚持依法治教,严明学习纪律。要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基础学院和学院教务主管部门反映。

9、课堂教学:授课要用普通话,板书、课件用字要规范。

授课要求:

(1)讲课有热情,精神饱满;

(2)讲课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注意力;

(3)对问题的阐述要简练、准确,深入浅出,有启发性;

(4)课程内容要充实,信息量大,熟娴,运用自如;

(5)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6)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

(7)能调动学生情绪,课堂气氛活跃;

(8)能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媒体。

10、按听课计划,组织听课。

11、检查实验教学状况。

12、做好教学期中检查工作。

13、组织其他教学活动。

14、召开学生教学交流、反馈会,改进教学。

15、召开教研室会议布置期末课程结束考试工作,并按时报送合格的试卷。

试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未实施题库命题的课程,命题工作由有关课程的教研室主任主持。

(2)教研室应提交两套内容不同但在题量、题型和难易度上基本相当的试卷(即“A” 卷和“B”卷)和相应的标准答案,提交给有关教务主管部门。

(3)教研室主任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完成的试卷以密封形式交给基础学院或教务主管部门。

(4)应遵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命题,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兼顾概念、理解、分析、综合等学习内容。试题的覆盖面要尽可能大,覆盖教学大纲基本要求部分的考题一般占总考分的80%,20%考分的考题应有适当的难度。题量应与限定时间相匹配,试题表述要简练、明了、准确。

(5)实行大题量命题原则。考题量应使大多数考生只有不多于规定考试时间10%的“富余”时间用于核查答卷。

(6)考题应包括客观题(各类型选择题)和主观题(含名词解释、填空题、简答题和综合题)。其中综合题的分值应占全部考题总分的10%-20%。

(7)参与命题工作、试题保管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或暗示考题内容。有直系亲属学生在本校学习的人员不得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和接触与该课程试题有关的工作,违纪者应给予严肃处理。

(8)各教研室均应建立试题库,至少应有卡片式题库,有条件者应建立计算机题库。

16、教研室组织实施课程结束考试工作(包括监考、阅卷、核分等)。

17、按要求报成绩及成绩分析、试卷分析、并妥善保管试卷。

18、召开教研室会议总结本学期教学工作,并以书面材料报基础学院。

(二)教学大纲

1、教学大纲的含义:

(1)教学大纲: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形式规定某一门课程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

(2)教学大纲是编写教材、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是检查、评定学生学业成绩、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2、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

(1)前言(简要说明课程教学大纲的目标、课程性质、任务、内容、安排和要求等) ;

(2)教学内容和要求(明确各章节的知识范围和深度,包括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术“掌握”、“熟悉”和“了解”以及“学会”或“重点讲解”、“详细讲解”、“一般介绍”等不同的目的要求等);

(3)学时分配;

(4)教学方法;

(5)必要的说明等。

3、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基本程序:

(1)教务处提出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意见及要求;

(2)课程教学大纲的具体制(修)订工作,由系(院)、部组织,教研室主任主持, 主讲教师参加;

(3)教研室根据不同学科、不同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教学时数,制(修)订相应的教学大纲方案,经基础学院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送教务处备案并印发执行。支持、鼓励制作电子网络化教学大纲。

4、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应于开课前半年由教研室拟出,经基础学院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报主管院长批准,送教务处备案并印发执行。

5、教学大纲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化。基础学院领导及教研室主任有责任检查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

(三)教案、讲稿(讲课提纲)和备课笔记

【教案】

1、教案编写的基本要求:

教案是教学过程的基本文件,是以课题(教材的章或节)为单位,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钻研教材内容、参考相关资料和结合专业及培养层次的基础上,经过深入思考,周密编制的组织和指导学生学习的书面具体方案。教案是实施课程教学的主要依据,是备课成熟和完善的体现。

2、教案编写的意义:

(1)理清授课思路,提炼教材中心,指导教学实施,保证授课质量。

(2)积累素材,总结经验,提高水平,改进工作。

(3)既是学习资料,又是管理依据和业务档案。

3、教案编写参照程序:

第一步 搜集资料、掌握信息:明确目的要求,深入钻研教材,了解学生情况。

第二步 精心设计,巧妙构思:形成教什么、怎么教、学什么、怎么学的系统的可行的框架,构思编写提纲。

第三步 认真编写不断完善:根据课程性质、教学目的和授课类型等构思,写出相应形式的教案(如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带教等)。

4、教案的基本内容:

(1)授课章节;

(2)授课专业及年级(班级);

(3)授课日期;

(4)教学时数;

(5)使用教材(书名、主编、出版社、版次和出版时间)和主要参考资料;

(6)教学目的和分级要求:

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简要注明学生应当掌握、熟悉和了解的内容以及国内外的新进展。对教学大纲中要求"掌握"的,教师对其内容要讲深讲透,要求学生对此内容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深入了解,融会贯通,并能运用于实践;对要求"熟悉"的,教师其内容重点讲解,要求学生对此内容在全面理解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对要求"了解"的,教师对其内容要作概括的讲解,并扼要介绍国内外的进展,要求学生对此内容有一般的认识,了解其发展水平;对要求"学会"的(如基本技能的训练) ,要求学生熟悉其操作方法、步骤,能在老师指导下自己进行操作。

(7)教学的重点与难点;

(8)板书、版图或多媒体课件图文的设计;

(9)教具或课件或实验器材或见习病历的准备;

(IO)学生作业和课外预习内容;

(11)课堂(包括实验)教学环节与学时安排;

(12)集体备课纪要;

(13)教后小结;

(14)任课教师签名等。

5、不同教师或不同课程有不同特色的教案,在教学实践中,教案应随着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手段的发展、学时数的增减而不断地修改完善。

6、支持、鼓励制作电子网络化教案。

7、教案由教师本人使用、保管,教研室备份存档。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课程整体教案的编制和修订以及抽查、审核本课程教案。

【讲稿(或讲课提纲)和备课笔记】

讲稿(或讲课提纲)是教师教学思维与教材结合的具体化过程,是教师课堂教学的依据,应反映教师讲授的内容和不同特色。编写讲稿(讲课提纲)是教师组织教学内容必耍手段。

l、讲稿(或讲课提纲)的主要形式:

(1)剧本式讲稿

剧本式讲稿是教师对某一课题(教材的章或节)在课堂授课过程中自己言和行的精心设计,包括讲授内容的详略和编排,语言的推敲和锤炼(做到通俗、简明、生动),教具、多媒体(包括板书、板图)的恰当配合使用,外文词汇的选用和表达,启发学生思考的方法和手段,以及与授课过程自然结合的思想教育等。剧本式讲稿适用于青年教师。

(2)提纲式讲稿

提纲式讲稿以条文或图表进行编写,其详略程度由授课教师本人权衡。这种讲稿只适用于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老教师。

2、编写讲稿(或讲课提纲)的基本要求:

(1)讲稿(或讲课提纲)由授课教师深思熟虑后亲自编写,应书写清晰、规范工整。

(2)专业课讲稿(或讲课提纲)应有规范的专业外文词汇的体现。

(3)讲稿(或讲课提纲)应注明适用的专业范围、培养层次和授课日期。

3、讲稿(或讲课提纲)由教师本人使用、保管,教研室主任抽查、审核本课程教师的讲稿(或讲课提纲)。

4、备课笔记是教师为了备课的需要,在阅读教材和大量参考资料时的笔记,是教师编写讲稿时的素材库。有人把讲稿也统称备课笔记。提倡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制作电子网络化教案和讲稿(或讲课提纲)。

(四)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师传授专业知识的主要形式,按照一定规律和预先设计的程序进行。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应注意课程实施的整体教学意识和教学艺术创新,启发学生思维,培养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一) 课堂教学应严格按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进行。

(二) 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首先要明确所授课程的具体目标与要求,了解本课程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处理好相关课程间的衔接。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必须认真备课,选择、设计合适的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制作或修改教学效果良好、适用本阶段授课的多媒体课件。

(三)备课是教学环节的开始步骤,是上好每一节课的前提,每位教师都应在备课上下功夫,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全面熟悉教材,明确各章节的基本要求,划定讲课内容的深度和广度,精选讲授内容,写出教案、讲稿(讲课提纲)或备课笔记。

1、课前准备

(1)任课教师提前熟悉教材和教学大纲。课前要阅读较多的教学参考书和有关资料,适当充实教学内容,尤以国内外的新迸展应在讲授中得到反映。

(2)教研室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教研学术制度和听课制度,更好地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统一教学要求和进度,规范教学过程。教研室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召开教学专题会议,及时制订教研室教学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和教辅人员认真实施,及时完成《教学日历表》的填写,向各任课教师明确本学期教学要求,妥善落实教学任务。

(3)授课教师认真书写教案和讲稿。再次讲授同样内容时应根据前次授课效果及反馈意见,并结合学科专业进展变化作局部调整和修订。

(4)每门课程的开课首讲(第一次课)要由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讲授,教研室主任有义务承担首课讲授任务,主干课程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主讲。

2、课堂讲授

(1)基本过程:

①课前应做好充分的课堂授课心理和技术准备,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了解和熟悉各种教室的条件(包括讲台环境如计算机、麦克风、投影屏幕和窗帘升降等操作)。精心策划设计板书、板图、表格等表达形式和结构,对于原理叙述、图形显示或抽象的、难以理解的内容,应用多媒体等技术手段演示辅助讲授,保证课堂教学效果。

②授课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当天首次上课的教师应在上课铃声后即刻示意"上课",并待学生班长口令起立致敬后示意学生坐下。

③任课教师首次在课堂上与学生见面,应先作自我介绍,扼要说明本课程的教学安排、课程主要内容与目标,学习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考核方式(如课堂提问、测验、期末考试、实验操作和作业、论文等)及其在成绩总评中所占的比重等。

④每次上课教师要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注意学生到课情况,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基础学院或教务处反映。

⑤除课堂提问外,一个单元结束时应留有适当时间供学生提问,或以问题启发学生,并对本单元内容作简要小结,布置复习思考题。

(2)授课要求:

①教学过程要贯彻精讲多练、理论联系实际和注重能力培养的原则。反映本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通过启发式教学、互动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做到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统一,教书与育人统一。

②课堂讲授一律使用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文明。

③讲授内容要求理论阐述准确,概念简洁、清晰,论证严密,条理分明,详略得当,抑扬顿挫,体现“掌握”、“熟悉”、 “了解”等不同层次的教学要求。

④板书应字迹清楚,用字规范,整洁有序。讲课内容的主要框架,应事先有所设计,随讲课的进度逐步列出,并保留至结束;提倡合理、有效地使用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课件(CAI)辅助课堂教学,使讲课更直观易懂,但必须避免将讲稿内容或讲课提纲全部或大部用简单投影照本宣科。

⑤鼓励教师在授课中充分运用双语教学。

⑥教师必须注意和调节教学效果,加强师生间的沟通交流,避免满堂灌。在讲课中应有机地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⑦授课教师应合理把握课堂时间,不得迟到、拖堂和提前下课,更不允许旷课。

3、课后反馈:

(1)授课教师在课间及课后应了解学生对教学的反映,对普遍性的问题应及时解释。

(2)授课教师应主动了解听课教师包括见习教师对自己授课情况的评价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3)授课教师应对本课程考试中相关内容,特别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以作为下一次授课的改进依据。

三、实践教学

(一) 实践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观察现象、分析问题、找出规律、培养动手能力、进行科学实验基础训练的重要环节,主要形式是上好实验课。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应按照教学大纲和实验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设计实验课。  

(二) 实验课任课教师课前要熟悉并认真检查教辅人员的实验准备工作,任课教师在课前做好教学预实验,保证学生实验课的顺利进行。

(三) 实验任课教师应严格要求、严格考勤和严格检查。在实验教学中,加强巡视指导和示范,解答问题。教师应仔细批改实验报告,批注评语,写出等级,登记在册,作为对学生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对不符合要求者,教师应令其重做。

四、作业与考核

(一) 根据课程的性质,任课教师可给学生布置不同类型的作业。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又要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分析、综合能力。

(二) 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教研室主任应了解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的情况,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

(三) 基础学院和教研室要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和教学目的要求选择相应的考核方法。学生必须参加有关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列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考核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强化学习的有效手段,是促进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方法,也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促进教学水平提高和检验教学质量的评估指标。

(五)考核的方式与方法

1、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种。根据课程特点、专业情况和教学阶段,考试有期中考试、期末考试。

2、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在教学计划中应作明确规定,教研室必须遵照执行。

3、考核方法可根据课程的不同特点及要求,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习题及平时测验等综合评定。

4、实验考核在理论考核之前进行,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理论考核。

(六)成绩评定

1、必修课成绩计算学分;选修课成绩计算学分。考试成绩折算成平均绩点,以平均绩点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2、考核的原始成绩用百分制记载。

五、阅卷评分和成绩记录

(一)教研室主任负责阅卷评分和原始成绩登记工作。

(二)阅卷评分前教研室要召开阅卷工作会议,确定一套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并记录教师阅卷分工情况。

(三)要求教师集中阅卷,采取流水线作业法。成绩分布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评分结果有较好的信度。评分标准应严格、公正、准确、统一,避免差错。最高成绩和不及格成绩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审定。

(四)阅卷教师应该在试卷试题上明确标出扣分点(或得分点)。

(五)考试成绩要用钢笔或计算机打印填入《学生成绩登记表》,不及格成绩用红笔填写。成绩登记字迹必须清楚、正确,要认真核对,不能遗漏。成绩登记表须有任课教师签名,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或教研室盖章后生效。

(六)学生平时成绩应按其所占百分比计入总成绩。

(七)考试作弊者成绩一律以“0”分记录,并加注明。成绩登记表中学生名单后的成绩栏目内不得留有空白。

(八)基础学院应及时组织所属教研室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有关的 《学生成绩登记表》原始记录连同其软盘(Excel格式)、《学生成绩分析表》汇总,各一式四份,一份留教研室存档,一份连同试卷装试卷袋,二份报送教务处备案。

(九)学生成绩报送教务处后不得更改。若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者,则申请更改者应写出详细的情况说明,经教研室主任同意,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将原始试卷送教务处,经教务处处长签字后,由教务科更改。

(十)学生若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在提供成绩查询后一周内,书面向教务处提出查询申请,教务处责成部进行复核并予以答复。

(十一)教研室、基础学院、教务处和督导专家组负责人可以查询阅卷评分情况。教务处有责任组织教学督导专家组调阅和分析试卷。

(十二)考试质量分析

1、考试结束和阅卷评分后,教研室应对试卷、试题及成绩进行认真统计、分析、研究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教学过程及考试工作的具体改进意见,以提高教学质量。

2、考试质量分析应以专业为单位,对于学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可以在每个大班中抽取一个小班进行测评。

3、《学生成绩分析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教研室存档;另一份报送教务处备案。

(十三)考试后试卷的保存

    1、教研室负责每届学生试卷的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五年。

2、试卷按年级以学号顺序装入《济宁医学院试卷袋》内,逐项填写试卷袋上的栏目,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存档备查。

3、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应有一套试题标准答案、阅卷教师分工记录、学生成绩登记表、学生成绩分析表、考试分析等材料装入其中一个试卷袋内,并在该试卷袋封面上有明确标识,以便查阅。

六、教学纪律及奖惩

(一)为维护教学秩序,对己排定的课程表不得轻易更改。教师在任课期间不得因外出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变动上课时间、地点。

(二)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时,教研室应指派其他相当资历或水平的教师代课。教师需调(停、代)课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提前到基础学院和教务处办理调(停、代)课手续,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教务处通知有关部门。因不可抗特殊情况急需调(停、代)课的,应立即用电话报告教务处,通知有关学生。课后尽快补办调(停、代)课手续。

(三)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完成教学任务,在保证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也可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但不应讲述与课程学习无关的内容,也不能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

(四)对在教书育人、提高教学质量、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对严重违背教学工作规程,如旷课、泄露试题、擅自停(调)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监考不负责、批阅试卷评分出错、考试成绩或教材选用计划(清单)逾时不上报等,按《济宁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以教学事故论处。

(六)对大多数学生与同行教师反映教学效果极差的教师,由教研室提出改进意见,经教务处审查,责令其本人限期改进,否则报请学校院长办公会议批准,调离教学工作岗位。

(七)对教师的鉴定、业务考核、奖励、处分等均归入教师本人档案。

七、教材

教研室各专业在选用教材方面,必须与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和知识层面相符合。必须考虑与其它课程的相互联系,避免遗漏、重复等现象。有国家规划教材的,原则上应采用规划教材,否则需要说明理由,交由本专业高年资教师集体讨论。无国家规划教材的,基础学院也鼓励组织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师,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结合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编写高质量的教材或讲义,集体讨论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交基础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由分管教学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

实验教材须根据实验教学目标、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大纲编写,培养学生科研能力和良好的科学作风。实验教材包括实验题目、内容、要求、试剂、器材、 步骤及实验报告等内容。

八、教学任务和教学进度表

基础学院在接受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后,经认真审核转发到各教研室。各教研室接到教学任务后,要落实理论课和实验课负责教师和任课教师。负责教师要根据学期的教学周、进度表和确定的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本课程教学日历,经课程负责教师、教研室主任、基础学院分管教学主任逐级审核签字后,一式三份分别交教务处、基础学院、教研室存档保存。审核批准后的教学进度表和教学日历不得作任意变动,如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应由教研室提出书面申请,分别由教研室主任、基础学院分管教学主任、教务处审核签字后生效,私自改动者按教学差错处理。

九、调、停课

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表和教学日历所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需停、调课者,必须提前三天办理手续,经教研室主任和基础学院分管教学主任批准、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方能生效。未经批准自行停、调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十、教学研究和改革

1.教学研究是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要运用高等教育科学和管理科学理论,联系我校实际,开展教学内容、方法和教学管理的研究,促进我院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2.教学研究和改革列入基础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进行,并作为教研室和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内容。

3.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凡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者,基础学院将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并作为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晋职升级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