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安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3


基础医学院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安全的通知


根据教育厅高教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841 号)要求以及全省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学校考试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的部署要求,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期末考试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期末考试工作。

组  长:王传功    

副组长:宋艳红  任启伟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  群  孔佑华  孔灵玲  王  友  刘文彦  刘  君  

张向阳  李秀真  辛  勤  周彤彤  林家润  林  宇

徐旭东  郭志英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期末考试工作事关校园安全稳定、事关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事关考试公平公正、事关教风学风建设,要切实提高对期末考试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安全和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考试,规范流程

1.命题组卷

命题须以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由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命题工作。命题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并且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应具有讲师及以上的职称。教研室主任对试卷进行初审后,提交学院教学管理科审核通过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2.试卷保管

试卷印刷完毕由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管理,实行双人管理制度。参与试卷命题、审题、送审、印刷和保管的所有人员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暗示或泄露试题内容。若中出现泄题或变相泄题情况,应立即报学院教学管理科并迅速采取适当补救措施,保证试题的保密性和考试的公正性。

3.监考要求

原则上不允许代替监考,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教学管理科备案。主考应提前到考场巡视,监考教师要履职尽责,按时到达考场,严格按照考试操作流程执考,严禁使用手机、聚集聊天、迟到、未到岗、擅离职守、给学生暗示答案,对考试中违纪、作弊行为严加制止、规范程序、如实记录。

4.试卷评阅

考试结束后,教研室及时组织任课教师进行阅卷。阅卷成绩上报期间,严禁将试卷带回家批阅,坚持流水阅卷,坚持根据标准答案阅卷,对无答案、无标准答案试卷应严禁人情分、感情分,对存在疑问或有异议的试卷可实行集体阅卷,集体决定。

5.成绩上报

成绩记载登录上报要实行专人负责,必须由教研室专任教师两人共同完成,成绩上报前必须由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严格复核,严禁将成绩记载登录上报交给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严禁对成绩进行私自篡改,对通过请托、送礼、请客等方式擅自篡改考试成绩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试卷归档

成绩录入完毕后按要求及时进行试卷及材料整理,成绩分析,试题分析,考试反馈总结等。试卷保存在各教研室,存放地点必须防火、防潮、防盗,有专人管理,确保能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阅,封存保管至学生毕业后两年。

(三)加强考前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良好的考风考纪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水平、建设良好学风的重要保证。辅导员、各班班主任要召开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加强诚信考试教育,教育学生要端正态度,严格按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坚决杜绝考试作弊行为的发生。

期末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做好期末考试管理是保证教学秩序稳定的必要条件,各教研室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明确职责,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肃纪律,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确保考试工作平稳有序,为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基础医学院

201913













基础医学院办公室                2019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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